审计结算报告审签程序:
限额以上(5千元)的基建、修缮工程,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,相关材料报审计处进行结算审计。
工程结算金额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,审计报告由审计处和项目主管单位经办人、负责人审签。
经招标的基建、修缮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在5万元(含)以上,20万元以下的,审计结算报告先由审计处、项目主管单位经办人、负责人审签,经分管项目主管单位的校领导审签后,报校长签批。
20万元(含)以上50万元以下的,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,校长签批。
50万元(含)以上的,须提报党委会决定,校长签批。
财务处根据审计报告进行财务结算。
提交的材料:
1. 项目立项申请表
2. 修缮项目报价单
3. 评标结果报告单
4. 廉洁承诺书
5. 合同或协议
6. 营业执照
7. 项目结算单,包含工程量和单价明细。
8. 项目验收单
潍坊学院零星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.doc